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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5:31:06 股吧网页版
力德气体: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李志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潘广通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出辞职,为保证公司有序经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选举李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志国,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学士;曾任职于大连起重机器厂、大连保税区来诺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大连欧科膜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2007 加入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电气工程师、市场部部长、项目部部长、青藏项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监事等职。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4-021

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李志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时,继续担任总经理助理一职。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董事的任职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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