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提名基本情况
(一)提名的基本情况
单独持有公司 31.45%股份的股东杨东先生提名王新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
提名王新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提名原因
公司股东杨东先生单独持有公司 31.4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名王新峰担任公司监事。
(三)提名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新峰,男, 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毕业于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王新峰现任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任免/提名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告编号:2022-015
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名王新峰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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