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
“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东和新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
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
督导期内,东和新材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
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
内,东和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
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
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
5.现场核查情况 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
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
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东和新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金管理、东和新材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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