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5 日以微信、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毕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张国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提名毕胜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关于提名董宝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关于提名张国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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