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周宁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应 出 席 现场或通 委 托 出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独 立 董 董 事 会 讯表决出 席 董 事 缺 席 董 未亲自出席或连续 列 席 股
事姓名 会 议 次 席董事会 会 会 议 事 会 会 两次未能出席也不 东 大 会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次数
的情况
周宁生 9 9 0 0 否 3
履职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提高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未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委托出席会
姓名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议次数
周宁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0 现场或通讯 同意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满足 15 天),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情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并不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2024 年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违规情况。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5 年的任期内,我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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