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和 2025 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辽
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监事会 2025
年主要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 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 2025 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
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 2025 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计,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3,242,766.0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2,111,597.7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5,54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
金红利 16,554,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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