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经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王克斌达成初步意向,并于同日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2.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现阶段掌握的资
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收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王克斌达成初步意向,并于同日共同签
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经初步协商,本次交易预计交易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具体交易价
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现阶段掌握的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后,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时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王克斌,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210319********0813,鞍山富裕矿业销售
有限公司股东,持有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正常。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367048618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金颖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4 日
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北地号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选矿;耐火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克斌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目标公司:指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
(二) 收购方:指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售方:指目标公司原自然人股东王克斌。
(四) 标的股权:指目标公司 60%股权。
(五) 交易及交易价款:收购方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权,双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最终收购价款将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六) 交易进程:
6.1 双方签订意向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收购方支付收购预付款人民币叁
仟万元(3,000 万元),待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签订确认最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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