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9780 证券简称:仟客莱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仟客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
任,并依法登记。 事务的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或将股 并;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股权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激励;
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 的。
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该情形消除
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权不计入出席股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
股份的活动。 内依法消除该情形。该情形消除前,相
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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