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9723 证券简称:植物龙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基于行业大环境影响,公司近几年效益不佳,截至目前公司仍未聘请审计机构对
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全国股转公
司作出了同意受理的决定,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5010024 的《受理通知书》。
公司尚在与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沟通,以推动主动终止挂牌进展。 公司存在不符合主动终止挂牌条件被驳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的可能。
公告编号:2025-011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如后续公司因不符合主动终止 挂牌条件被驳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继续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庄智敏
联系方式:13809235556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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