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723 证券简称:植物龙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进一步专注于业务发展,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鉴于公司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
公告编号:2024-025
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真绿色技术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26)。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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