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宁新新材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宁新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宁新新材 2024 年度募投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函》(北证函[2023]185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3,273,4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653,51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72,357.50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281,154.50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327.34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39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41,653,512.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8,249,245.27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253,696,586.13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 1,072,339.6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80,020.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 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冯川支 36050110236100000518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行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4010078801100001941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春分行
江西宁新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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