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会计政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的相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 8 月 1 日发
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
部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企业数据
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8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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