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在 2025 年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此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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