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人。 行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体人选
由董事会决议确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
秘书。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办理。 序办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
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各股东
持有的股份,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
股份的活动。 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对股东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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