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为满足锐速智能新能源设备制造总部基地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以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为抵押物,同时董事长张民及配偶彭黎黎、伍波及配偶赵红、广州万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东彭黎黎、伍波、赵红、广州万经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宏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无偿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 表决及审议情况
2024 年 0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并披露。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
公告编号:2024-023
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以及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可免于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为了保证锐速智能总部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