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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18:39 股吧网页版
金鑫绿建: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9696 证券简称:金鑫绿建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全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但不满百分之五十的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八)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但不满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在5000 万元以上、30000 万元以内的交易事项;

(九)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但不满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在 300万元以内的交易事项;

(十)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但不满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1500 万元以内的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但不满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二)审议年度股东会预计总金额范围内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千分之五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

(十五)审议除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指向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
超过百分之五十、且其他股东不是公司关联方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十七)决定公司年度借款额度,决定公司用于融资的资产抵押、质押额度;
(十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二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恰当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度对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并制作评估报告。董事会做出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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