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8:29:38 股吧网页版
*ST广道:五矿证券关于广道数字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道数字”、“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五矿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839680

注册资本 6,699.99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 1 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 4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 1 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金文明

实际控制人 金文明

董事会秘书 赵璐

联系电话 0755-8665628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16,749,900 股

本次证券发行价格 12.2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205,186,275.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6,454,506.15 元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北交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等相关规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内容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6、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督导、核查工作,每(半)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7、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要求进行风险排查或专项核查并报送报告;

8、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同时本次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湖仓一体与智能计算平台项目”及“工业数智化云平台项目”。具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