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广道数字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对涉及事项进行自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前期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规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规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要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该议案无需规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使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准确、更合理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安秀梅、王洋提出: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涉及事项及相关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议公司就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及其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另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便在后续持续关注和审慎判断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但受广道数字内控失效、财务资料缺失等因素影响,中审华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会
计差错追溯调整涉及事项及相关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监事会无法判断广道数字前期差错更正的正确性及其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CAC 核字[2025]0010 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项报告中表示:“鉴于我们对贵
公司的上述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无法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表示意见。”
七、前期差错更正的影响
针对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决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本次仅对 2023年比较报
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度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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