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668 证券简称:粤安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粤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粤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东粤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粤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或按公司实际情况不设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经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
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
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提名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提及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借贷等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的,授权总经理审核、批准;
(九)决定并代表公司签署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合同;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不是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
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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