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2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修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后)》(公告编号2018-04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部审查反馈意见,现对《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后)》予以修订,详见重新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第二次修订)》。
一、 修订的具体内容:
修订前: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
公司挂牌以来,发生过一次分红派息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经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23,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940,000元(含税)。
本次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价格已充分考虑公司前述权益分派的影响,因此,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相应调整。
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
公司挂牌以来,发生过一次分红派息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公告编号:2019-019
经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23,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940,000元(含税)。
本次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价格已充分考虑公司前述权益分派的影响,因此,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相应调整。
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修订前:
“(八)本次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的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修订后:
“(八)本次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在本次发行前(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扣除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余额,由新老股东于本次发行登记完成后按照届时的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修订披露内容外,《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后)》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修订不涉及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修订后的《股票发行方案(第二次修订)》。公司对上述补充修订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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