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情况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定于2018年5月2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
彭建川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具体议案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拟在公司目前营业执照的规定范围内增加项目,公司现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拟增加的项目为:“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彭建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的股
份,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是2018年5月2日,故
公司董事会认为彭建川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同意将该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上述临时提案。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公告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八)《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情况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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