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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9 18:55:04 股吧网页版
鹍骐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相关规定,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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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易。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

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9,856.90元,调减“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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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理费用”本年金额9,856.9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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