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电子被出具警示函,涉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等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2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傅东风、彭德华、周慧、方敏珍、傅宇坤、杭州锦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特殊投资条款披露不准确;股权代持;股东权益变动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威星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彭德华、周慧、傅东风、方敏珍、傅宇坤及锦星投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