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湖南普泰尔微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枫路 4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7.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257.5 万股。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为 50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担任。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科学创新、服务环保】。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农业园艺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环保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清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肥料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
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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