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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6:57:17 股吧网页版
雷悦重工: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9609 证券简称:雷悦重工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范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资金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所

公告编号:2025-049

有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原则:资金预算、额度控制、有偿使用、减少占用、加速周转。
二、 第二章资金收支管理

第四条资金收入管理

(一)公司及子公司销售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款项,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不得截留、转移,私设“小金库”,搞体外循环。

(二)子公司各种形式的资金收入必须全部存入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得存入账外账户和私人账户。

第五条资金支出管理

公司要严格按照预算审定的现金流量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支出,凡是未纳入预算的支出,需要按照权责划分权限审批。

三、 第三章银行存款和账户管理
第六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原则上在经营所在地开立一个基本户。所有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立一般账户,均要向公司财务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立,同时向公司出纳报备。
公司财务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专项检查,子公司不得私自开立、注销银行账户。

第七条严格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种收支结算业务。

第八条银行开户手续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前往开户行柜台办理。严禁通过中间人介绍办理企业的存款业务,严禁公款私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拆借资金。

第九条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付款票据;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转款项。

公告编号:2025-049

四、 第四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十条子公司要建立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对于出现的重大资金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包括:

1.本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代保管等有价证券到期已确认不能收回;

2.本单位银行账户被封;

3.存款金融机构关闭;

4.对外拆借的资金到期不能收回;

5.对外提供担保发生损失或追索责任;

6.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报告重大事项的责任人为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发生上述重大事项,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

五、 第五章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

第十三条公司及子公司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本单位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是货币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负有重要职责。公司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银钱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制约制度,银钱章和各种付款票据、有价证券、银行存单要分岗分人管理,出纳人员开具的各种付款票据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经银钱章管理人员核准登记后方可加盖银钱章。借调人员不得在出纳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造成货币资金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按情节轻重,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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