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9587 证券简称:鼎泰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鼎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总经理” 全文“经理”
全文“副总经理” 全文“副经理”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
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
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
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由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
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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