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9583 证券简称:图南电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公司
陈宝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赵震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吕敏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3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公司营业成本与费用划分不准确,导致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2023 年 4 月,公司就上述事项对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进
行会计差错更正,但该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准确、不完整。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号、证监会令第 184 号、证监会令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证监会令第 190 号、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
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宝成、总经理赵震、时任财务总监吕敏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证监会令第 184 号、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宝成、总经理赵震、时任财务总监吕敏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财务信息进行差错更正,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前期
公告编号:2025-030
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5)第 332A007541 号)。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上述事件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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