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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5:31:16 股吧网页版
ST亚玫: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9567 证券简称:ST 亚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亚玫标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收到应诉书,本案预计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首
次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嘉兴亚欣商标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斯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亚玫标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丽静

公告编号:2024-02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姚惠忠

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之父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姚丽静

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2021)沪 0110 民初 14488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因履行担保责任,实
际向该案债权人履行付款义务人民币 157 万元。现,原告就该笔担保支出款项,对三被告进行追偿。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担保追偿款人民币 157 万元,并承担逾
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41106.08 元(已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实际请求计算至
款清之日);2、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1000 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根据(2021)沪 0110 民初 14488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因履行
担保责任,实际向该案债权人履行付款义务人民币 157 万元。2023 年 5 月 18 日,
原告与三被告就担保追偿事宜签订“担保追偿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亚玫标签
最迟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 157 万元,否则应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并应
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被告姚惠忠、姚丽静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签字确认。时至原告起诉之日,经原告多次催讨,三被告均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管辖约定,特具状至嘉兴市秀洲区人民

公告编号:2024-023

法院,并请求依法判决。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被告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预计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首次
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各项日常经营均正常,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及判决,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案件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应诉,对于后续案件进展情况(如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诉讼进展,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

《担保追偿协议书》

《转账凭证》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亚玫标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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