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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7:33:48 股吧网页版
新远见: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39563 证券简称:新远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姜大方通过大宗交易,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浙江新远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姜大方,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姜大方

国籍 中国大陆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木塑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新远见 10 幢

直接持有挂牌公司股权比例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23.8575%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公告编号:2025-051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姜大方持有本公司 4,771,500 股,占总股本的 23.8575%,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浙江新远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姜大方。实际控人陈
聪智、陈惠文、姜大方于 2016 年 6 月 1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股东浙江新
远见实业有限公司系陈聪智、姜大方控制的企业,股东杭州兴达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系陈聪智、陈惠文控制的企业,何燕华系陈惠文配偶,章芸系陈聪智配偶,故将上述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给挂牌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东职责,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否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5-051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涉及股份限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限售登记。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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