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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5:31:23 股吧网页版
振有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詹有根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拟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由原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加工:印刷线路板;

公告编号:2024-025

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号)”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加工:印刷线路板;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 号)”,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瑾、朱炜、蒋文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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