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8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瑾、朱炜、蒋文军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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