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益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
公告编号:2024-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7,298,138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43,478.64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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