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公告编号:2024-003
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该薪酬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
公告编号:2024-003
担保不影响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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