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7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詹有根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拟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由原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印制线路板(生产地址:
公告编号:2023-015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印制线路板(生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 号、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瑾、朱炜、蒋文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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