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张瑾、朱炜、蒋文军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瑾,女,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3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0 月就职于上海无线电二十厂任检验员、第三产
业任总经理秘书、行业办任行政,199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分别担任印制电路分会秘书长助理、印制电路分会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同时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监事,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纯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监事。
朱炜,中国国籍,1980 年 3 月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
学民商法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1 年 7 月
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就职于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任公司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同时兼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律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客座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DP 中心外聘讲师。朱炜曾获杭州律师新星奖、杭州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杭州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朱炜律师已经具有超过 15 年律师执业经验,在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私募基金、投资并购、企业风险防控、重大疑难争议解决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蒋文军,男,中国国籍,1971 年 4 月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 年 9 月至2016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担任业务综合部副主任、业务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201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政采云有限公司任董事,兼任苏州中来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恒普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丰采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蒋文军曾参与研讨和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主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的课题研究等工作,近年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浙江注册会计师》《浙江财税与会计》等刊物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十余篇。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8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瑾、
朱炜、蒋文军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出席或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会会 者连续两次未能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 出席也不委托其
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