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
公告编号:2023-003
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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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较为完整、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证公司业务经营、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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