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8
公告编号:2022-154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2-154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559 振有电子 2022 年 12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银行贷款续贷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近期拟以坐落于临安区玲珑街道金潭路 38 号房产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申请续贷,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另外,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
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 号房产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申请贷款,合同所担
保的主债权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最
高余额为 7,998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房产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申请贷款,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1
日,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最高余额为 11,900 万元。现对上述资产抵押予以补充确认。
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有根、赵燕夫妇为公司的前述贷款及本次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154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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