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8
公告编号:2022-151
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需求,经前期测试及产品验证,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升达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友成电子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杭州川琦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碳膜,2022 年度交易金额合计预计为 20 万元,2023 年度交易金额合计预计不超过 5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杭州川琦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因董事詹有根、赵燕、邵永明、詹思汗与
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川琦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注册资本:1,5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2-15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詹红友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有根之弟詹红有持有杭州川琦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产品及服务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产品及服务,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均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2-151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的上述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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