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9549 证券简称:永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
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定,制定本章程。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理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规,在原宿迁市永星化工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司”)。公司在宿迁市永星化工有限公司基础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上,经全体股东同意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值折股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码为:91321311552486328Q。
在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EVER GALAXY CHEMICAL
CO.,LTD.
第六条 公司存续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新电新材料中间体生产、销售、生产技术开发及 材料中间体生产、销售、生产技术开发及转让;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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