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9545 证券简称:特斯特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2 月 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晓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期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任命李晓梅女士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晓梅,女,199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作
履历如下: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青岛新日永信食品有限公司,任综合
部经理职务;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1 月,就职于青岛特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行
政部主管职务;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9 月,就职于青岛特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
综合部经理职务;2024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青岛特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6-005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工作,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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