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曲广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527,4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33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岳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53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晓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7,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曲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杨磊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9,33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2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国辉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4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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