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9520 证券简称:诚高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未影响实质内容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沈阳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司整体变更,而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沈阳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司(以下简称“公司”),沈阳诚高科技 发起设立;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发展有限公司原有各股东为公司的发 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起人。 代码912101127209114787。公司于2016
年 10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可以由单独或
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东通过。具有法定代表人提名权的股东
可以向股东会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议案,并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
半数的股东通过。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束力。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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