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517 证券简称:至胜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至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该等修订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至胜智能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定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上海至胜智能科技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司依法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称公司)。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系由上海至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记,取得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10000684054981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至胜智能
中文名称:上海至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
东江湾路 444 号 4 楼 436 乙。 湾路 444 号 4 楼 436 乙,邮政编码:
200081。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即《公司法》所载
董事会秘书。 “经理”一职,本章程下同)、副总经理
(即《公司法》所载“副经理”一职,本
章程下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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