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与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并由金昊科技以其公司存货提供质押担保。同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公司同意以公司存货(估值871.66万元)作为质物为李代水的上述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71.66万元。
2019年3月28日,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与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并由金昊科技以其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同意以机器设备(估值2556.2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李代水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556.2万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李代水为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19-020
于追认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代水、李代权(与李代水系兄弟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适用
被担保人姓名:李代水
住所: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沅江社区朝阳路县保险公司宿舍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公司同意以存货(估值871.66万元)作为质物为李代水向农商行的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71.66万元。
2019年3月28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同意以机器设备(估值2556.2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李代水向农商行的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556.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向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借款,所借款项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性支出,公司以存货和机器设备提供担保。董事会在考虑该担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同意上述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为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性支出。针对该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该担保行为是公司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市场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公告编号:2019-02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900 1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
其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0 -
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 -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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