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与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并由金昊科技以其公司存货提供质押担保。同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公司同意以公司存货(估值871.66万元)作为质物为李代水的上述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71.66万元。
2019年3月28日,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与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并由金昊科技以其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同意以机器设备(估值2556.2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李代水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556.2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0)。
因公司对相关规则未能准确把握,以上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没有履行审议程序,也没有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在经方正证券持续督导工作人员提醒以后,公司对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补发了相关公告。公司今后
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股转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说明。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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