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购买方: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泸溪县国土资源局
交易标的:泸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编号:泸土网告字[2017]03号)
交易事项: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泸溪县国土资源局签
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买位于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66,670 平方米,土地出让总价为25,000,200.00元,交易服务费为255,516.00元。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资产净额标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为 139,231,714.81 元,公司购买土地的价款(包含土地交
易服务费及税费)为25,255,716.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14%,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并履行政府部门的“不动产转让、登记”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泸溪县国土资源局,注册地为湖南省泸溪县,主要办公地点为白沙镇建设路172号。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泸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03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编号:泸土网告字[2017]03号)
交易标的类别:土地使用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南省泸溪县武溪工业园区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币种: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泸溪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买位于湖南省泸溪县武溪工业园区的泸溪县国地资源局[2017]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6,670平方米,
土地出让价为25,000,200.00元,交易服务费255,516.00元,支付
方式为现金支付。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公开报价竞得。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过户时间为以
获得国土资源使用权证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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