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9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九月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我公司作为推荐挂牌主办券商组织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楷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反馈意见回复增加的释义如下: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
建设银行 指 行泸溪县支行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支行
邮储银行 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县建设路支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数字合计总额与各单项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所在地有多家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曾在同类企业任职,目前是否存在兼职或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情形。请公司就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回复说明】
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劳动合同,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与上述人员进行了访谈、取得其书面确认,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在同类企业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经任职情况
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水,2004年1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金马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代权,1993年4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铝厂,历任技术员、销售经理;2000年6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监事李诗正,1993年7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铝厂,任车间主任;2004年5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金马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任生产主管;2008年6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金旭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任分厂副厂长;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历任安全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工会主席;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安全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工会主席。
监事李敏,2004年6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湖南省泸溪县金马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历任车间工人、班长;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任经营部副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经营部副经理。
副总经理向文改,2000年4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张秋石,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任会计;2012年6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情况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虽然曾经在同类企业任职,但已从原企业离职多年,与原企业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与原单位劳动合同中也不存在竞业限制条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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