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9503 证券简称:嘉能未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 章程。
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
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及中
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
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书、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 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 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 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
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保温材料销售; 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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