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39:19 股吧网页版
并行科技: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
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024 年
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沟通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