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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8:18:05 股吧网页版
嘉翔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476 证券简称:嘉翔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

(三)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协调能力,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中国证监会和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监管机构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四)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新闻发言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
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六)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八)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九)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及时提醒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的,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股份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一)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访问公司的日常接待工作;

(十二)《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股转公司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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